第30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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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星就又信了,心说自己这数数还得学哟。 祝妈妈最后一个人戳一下,好笑的看自家姑娘忽悠小傻子。 “这傻姑娘,以后嫁人不得叫夫君哄成傻子?” 嗨呀,嫁人什么的,那太遥远了。 吃过汤圆的小姐妹俩又跑出去玩耍了。巷子里有个姓吴的人家,家里孩子多,七八个呢。跟他们同龄的三个,这个一条街上,孩子不少。 只是谁也没有沈昳和繁星这么漂亮,人漂亮,衣裳首饰也漂亮。 哪怕繁星是个小丫头,沈昳也是拉着她打扮的跟自己一样好。 一出去就就叫人围着了。 淘气的沈昳是从来不肯跟这一群毛头孩子玩那些无聊游戏的。 不过她喜欢乱逛。 这一大片都被她逛熟了,走累了就去接哥哥放学。 沈昭念书的地方离这里还有点远。 每天早上,家里的老仆人赶着骡车送他,下午再接回来。中午就在私塾里吃一顿。 沈昭刚出了学堂就瞧见了妹妹带着小丫头坐在外头。 他笑着迎过来:“怎么又跑来了?” “哥!”沈昳叫一声跑过去:“接你回家呀。” 沈昭一起念书的半大小子们都起哄。他们无不羡慕沈昭有个漂亮妹妹。又懂事又好看。 还有人说以后聘了沈昳做媳妇的,被沈昭一脚踹翻:“我妹妹六岁,你再说给你腿打断。” 大家就哈哈哈的笑,不过还真有人想着再过个七八年,就真提亲去。 沈昳往沈昭背上一趴:“哥哥~” 她一撒娇,沈昭就不行了,自然妹妹说什么就是什么。 背着妹妹找自家的骡车去。 少年单薄,不过背着自己的小妹妹还是可以的。 沈昳趴在哥哥肩头,闻着少年身上清淡的墨香,与他絮絮叨叨的说话。 繁星羡慕的时候,沈昭也会逗她:“要不也背着你?” 对于繁星小姑娘来说,沈昭看她就跟妹妹的小伙伴一样,也一样不把她当下人。 这么一点大的姑娘,她能做什么呀? 繁星不会这么不懂事,但是心想姑娘的哥哥,是不是也是我的哥哥呀? 这么一想,她就觉得自己好幸福。 回到家里,栗氏看着一下车又把妹妹背起来的沈昭就笑:“这丫头叫你宠坏了,她那脚金贵的很,不能落地。” 祝妈妈还要说一句:“可不就是金贵么,姑娘有时候上书也不能落地。” 沈昭就把妹妹放下严肃看她:“又爬树了?” “我没有,我不是,别瞎说!上回不都罚了我?”沈昳大惊失色。 哥哥罚人不打也不骂,就是逼着写大字。 是不难,可谁耐烦写那些呀? 一屋子人都笑了。 “祝妈妈你好坏啊。”沈昳腻歪上去:“我要偷偷把你做好的针线拆了。” “好好好,去拆了吧。”祝妈妈捏她的脸。 沈昳叹气,转头又去捏繁星的脸:“繁星姐姐,你的脸好好捏哦。” 繁星的小包子脸被捏着,一双大眼睛迷茫的看着自家姑娘:“那姑娘多捏捏。” 逗得栗氏笑的直弯腰:“你这坏心眼的,别天天捏繁星的脸,以后捏出两个大腮帮子怎么办?人家以后怎么找夫婿?” 傻繁星还要认真的说:“夫人,我不找夫婿,我就跟姑娘在一起。” 栗氏摇摇头,用一碟子点心把两个丫头打发出去玩儿了。 晚上沈昳犯懒想看书又不想自己看,就缠着吃了饭的沈昭。 沈昭是不太赞同妹妹看这些杂书的,可妹妹撒娇耍赖。 沈昭叹气,只好给她读。读着读着,自己也被杂书里的东西吸引。兄妹两个就这么说着话,还互相参详几句。 渐渐的,年岁小的那一个就撑不住在哥哥的榻上睡着了。 祝妈妈过来,用毯子把沈昳包着抱走,小声道:“哥儿快早些睡,明早吃馄饨。你喜欢的馅儿。” 沈昭点头:“多谢祝妈妈拉,妹妹重不重?” “不重,哥儿别担心。快睡觉吧。” 沈昭开门送走了祝妈妈,又看一眼夜色才睡觉了。 沈昳被抱回去,繁星揉着眼睛还有小手帕给姑娘擦手。姑娘都洗漱过了,就是手抓了书本的。 擦好了,祝妈妈把她也剥了塞榻上去了,两个人一起睡去吧。 迷糊的繁星一下就闭上眼,然后就被翻身的姑娘抱住了。 栗氏轻手轻脚的走过来,与祝妈妈一起看着两个小丫头睡得酣甜,都笑了。转身去坐一会针线也该睡了。 第394章 番外:云中谁寄锦书来 雍城是个好地方。 四季分明,每一个季节都有属于每一个季节的美。 春日里,有桃李满山,夏季有荷花满塘,秋日里茱萸 开遍,黄叶飞舞,冬日里白雪皑皑,红梅艳艳。 于锦自打来了雍城,就再也不曾回过宁京城。 对她来说,昨日已死,早已没有了固国公府的六姑娘,如今只有于锦。 她并不缺日常花销,沈家不在意她那一点嫁妆,不过虽然少,但是那对于世家大族。 如果是个普通的百姓,那就很多了。 她可以衣食无忧的过完以后的日子,还可以开个铺子。总归有自己的生计。 何况离开的时候,四姐姐还给了一些,总是能过活的。 她便开了一个胭脂铺子,自己做一些胭脂水粉,又不累又好玩。 年深日久后,她的锦记胭脂铺竟然生意火爆。也认识了一条街上靠卖字画为生的书生花大郎。 后来锦记生意越来越大,还被宫中小公主喜欢上了。锦记也供御用。锦记也开了好几个分店。 不过于锦并不在意这些了,她只给小公主做,其他人用的,那肯定不会是她亲手做的了。 彼时她常跟云雀一起玩,云雀也是个妙人,她开了一家客栈,做了个客栈老板。 有人护着,一开始有人找事也全都被压下来了,后来大家都知道,云老板是有后台的。 云雀最喜欢听路过的人讲故事,有些很有趣,她就记下来,记录成一本一本的册子。 又请来说书人讲给别人听。 云雀和于锦自打认识,关系就不错,很是投契。 雍城不大不小,她们两个人正好交心。 她们默契的不太提起京城的事,过去的都过去了。 只是云雀比起于锦来,还有一些不同,那就是她其实一直念着故人。 她到了雍城后,就开始养身子。同一年,送走了姑母张氏,也生下了一个儿子。 其实她更希望是个女儿,不过儿子也没什么不好。 她在决定离开之前,就不再服药。 她想,一切都交给命运。王妃会给她足够用的银钱,生孩子也养得起。 如果能怀上一个孩子,那就生出来,就养大他。 要是不能怀上,那也是天意。 她是个单身的孕妇,却从不伤心。 于锦知道她的一些事,只有那么一次,失神的问:“你这是何苦呢?你要想留下,也不是不可以啊。” 云雀只是笑:“没想留下,王妃问过我,我叫云雀,是想做云中雀还是金丝雀。我选了海阔天空。” 有王妃在,这孩子生了也会有个身份。 无非就是个寡妇带大的。 于锦还想问,你不委屈吗?可后来她就知道,云雀不觉得委屈。 她是为了给那几年的情感一个结尾,她生下的,是她心爱男人的孩子。 所以无怨无悔。 只是这份情也不足以支撑她留下来。 于锦再嫁的夫君是个读书人,可惜是没太多学问的那一种,说话温文尔雅,很有耐心,也帮着家里打理胭脂铺子。他也不是雍城本地人,是投亲来到这里的。 是个正宗的江南男人,皮肤白皙,生的眉眼细腻。 说话慢,就连吵架都不会。一着急就脸红,就连于锦这样的性子,都能比他利索。 有时候顾客挑剔难缠了,他就处理不了,急的直冒汗。 自然,他也没能中什么功名,到了二十六七,就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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